(2018年03月23日)
根据自治区党委《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(试行)》的规定,现对拟任用的2名干部公示如下:
王学军,1968年1月出生,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。历任中宁县副县长;海原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,副县长(正处级),海原新区管委会主任,海原县委副书记;中卫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、党委书记,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、党组书记;中卫市沙坡头区党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,沙坡头区委书记等职务。现任中卫市副市长,拟任地级市市委常委。
杨生俊,回族,1968年4月出生,宁夏党校大学学历。历任固原县固海扬黄扩灌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;固原市原州区委办公室副主任,七营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、党委书记,开城镇党委书记、镇长、人大主席;固原市原州区副区长、区委常委;泾源县委常委、副县长,县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;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等职务。现任固原市水务局局长、党组书记,拟提名为县(区)长候选人。
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至3月30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打电话、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,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。来信请寄: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,邮编:750066。举报电话:(0951)12380-1。短信举报手机号码:18809512380。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。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。
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,并留下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,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8年2月7日
一、决定任命:
房全忠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;
许 宁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;
赵旭辉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;
李秋玲为自治区教育厅厅长;
郭秉晨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厅长;
杨志文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;
许尔锋为自治区公安厅厅长;
妥永苍为自治区民政厅厅长;
李金英为自治区司法厅厅长;
陈春平为自治区财政厅厅长;
王少林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;
马 波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;
刘 军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;
马汉文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;
曹志斌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;
白耀华为自治区水利厅厅长;
王文宇为自治区农牧厅厅长;
何正荣为自治区商务厅厅长;
宋建钢为自治区文化厅厅长;
马秀珍为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;
胡仲秋为自治区审计厅厅长;
张柏森为自治区林业厅厅长;
康占平为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;
徐晓平为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。
二、任命:
郑 震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殷学儒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张自军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路晋军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
王秀春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
周 刚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
孙锋彪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
张晓明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。
三、免去:
李金英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王兆元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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