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公务费用扣除标准

2020-08-11   来源:自查报告

北京公务费用扣除标准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》企便函[2009]33号文件规定:

二、个人所得税

(一)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个人所

北京公务费用扣除标准

得税问题。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[1999]58号)第二条规定,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,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,按照“工资、薪金”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,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,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%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。

(二)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。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[1999]58号)第二条规定,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,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,按照“工资、薪金”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,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,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%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。

因此,交通补贴,通讯补贴支出据此文件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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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部门增加公务接待费用

目前,东莞市市级各部门陆续公布了2017年度的预算报告和“三公”预算。记者统计发现,东莞市级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同比去年减少7万元。

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增加的部门,主要是因为因公出国(境)以及公车购置两方面增加了预算。在公务接待费用方面,无一个市级部门申请增加,有的还有所减少。

2017年,东莞市级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13496万元,占市本级支出的0.4%,同比去年减少7万元。

具体包括:因公出国(境)支出1628万元、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66万元、公车运行维护支出6014万元、公务接待费支出4288万元。

市卫计局“三公”预算增幅最大

根据东莞市公布的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”显示:2017年,东莞市级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13496万元,占市本级支出的0.4%,同比去年减少7万元。具体包括:因公出国(境)支出1628万元、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66万元、公车运行维护支出6014万元、公务接待费支出4288万元。

虽然总的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减少,但也有部分局办的预算比去年有所增加。增幅排在前五名的依次是:市卫计局、市社保局、市体育局、市城乡规划局、市林业局。(详见列表)增幅最大的市卫计局,其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116.42万元,比去年增加80.13万元,增幅达220.80%。

预算增加主要因为出国和公车购置

记者通过统计了解到,这五个部门的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比去年增加主要体现在因公出国(境)以及公车购置两方面。

市卫计局因公出国(境)费用增加62.23万元,原因是2017年市政府安排公务出国(境)任务比去年增加。公车购置费增加18万元,这是由于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,市车改办的车辆指标有空编,拟更新购置一辆同款车型的公务用车。

市社保局因公出国(境)费用与去年相同,但今年增加了144万元的公车购置费用,公车运行维护费依然是38万元。

市体育局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增加10万元,是用在因公出国(境)方面,为了出国参加2019年男篮世界杯筹备工作会议。

市城乡规划局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增加61.20万元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用增加26.60万元。2017年因公出国比增加1批次、6人次,相应增加出国(境)费用。公车购置费增加18万元。主要是因为现有公车有1辆已达报废年限并获报废批复,2017年申请公车购置。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6.6万元,这是因为2017年增加城乡规划督察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.6万元,增加东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租车费9万元。

市林业局则是在2017年增加了18万元的公车购置费。

无单位申请增加公务接待费

在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中,公务接待费用预算,无一单位申请增加,有的还有所减少。如市地税局今年公务接待预算为127万元,比去年减少128万元(含基层地税分局);市人民检察院接待费用从去年的50万元减少到今年的25万元等。

就算是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增幅排在全市前五名的五个单位,其公务接待费也没有申请增加。同相比,市卫计局公务接待费由12.9万元减少到12.8万元;市林业局的公务接待费用由8.65万元减少到8.63万元。市社保局、市体育局、市城乡规划局的公务接待费均与去年持平。

求证:

连续三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为零?

市气象局:此说法有误

昨日,有媒体报道称市气象局连续三年的“三公”经费预算都为零,引起了社会的关注。市气象局有关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,该说法有误。

记者昨日登录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查询了解到,市气象局最近一次在该系统中公布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是。最近三年均没有公布相关数据。

记者昨日致电市气象局有关人士,得到的答复是,气象局是中央垂直管理单位,“三公”经费纳入中央部门预算,相关数据会在财政部网站统一公开。而东莞市财政每年向市气象局拨款100万元,主要用于工作人员支出,不是“三公”经费。因此,东莞市级财政没有市气象局的“三公”经费预算,但这并不代表预算就是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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